絕對駁回理由
這些是任何情況下商標都無法獲准註冊的原因。
1. 缺乏顯著性
商標必須能讓消費者將某一製造商的商品與另一製造商的商品區分開來。以下情形無法註冊:
- 簡單的幾何圖形(圓形、方形)
- 未經圖形化設計的單個字母和數字
- 通用的符號和術語
2. 描述性標識
不能註冊僅僅描述商品或其特性的詞語:
- 用於食品的「美味」
- 用於快遞服務的「快速」
- 用於任何商品的「優質」
建議:在描述性詞語中加入一個獨創元素——標誌、特殊的書寫方式或額外的詞語。
3. 通用術語
已普遍用於指稱某一類商品的詞語(例如,「阿司匹林」曾經是一個商標)。
4. 表明商品種類、特性或產地
例如:
- 用於乳製品的「牛奶」
- 用於紡織品的「棉花」
- 用於礦泉水的「索契」
5. 虛假或具誤導性的標識
可能使消費者對商品或其製造商產生誤解的商標:
- 用於中國製造手錶的「瑞士手錶」
- 用於合成產品的「天然」
相對駁回理由
與第三方的權利有關。
1. 與已註冊商標近似
最常見的駁回原因。近似性從以下方面進行審查:
- 讀音——發音聽起來如何
- 外觀——視覺上看起來如何
- 含義——所代表的意思
2. 與優先權日期較早的申請近似
即使某商標尚未註冊,但其申請比您的申請提交得更早,這也可能成為駁回的理由。
3. 侵犯商號權
若某公司在您提交申請之前已將該名稱用於商業經營活動。
如何避免駁回
- 進行完整檢索——在提交申請之前
- 創造具顯著性的標識——避免使用描述性詞語
- 加入圖形元素——標誌能增強顯著性
- 諮詢專業人士——專業評估可降低風險